关于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练竞赛办公室:
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将于1月22日至25日(小年龄组)、1月29日至2月1日(老年组)在广西南宁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2012年全国少儿锦标赛男女混合团体前8名的代表队,将获得所在省(区、市)、计划单列市5人(含1名教练)的免费住宿。
1 上海 2228.5分
2 浙江 1191分
3 北京 853分
4 湖北 560分
5 天津 537分
6 江苏 217.5分
7 福建 205分
8 辽宁 145分
2. 裁判员
(一)技术代表及仲裁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1人、王艳(北京)1人、广西1人
(二)主裁判:梁超英(广东)
(3)副裁判长:张树国(北京)、游松辉(上海)、史春芝(福建)、殷玲玲(广西)
(4)编曲、录音总监:九艳红(黑龙江)
(5)主裁判:杨明(浙江)、于建岭(湖北)
(六)骨龄裁判员:赛区内1人
3. 注册
各参赛队须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用电脑填写报名表,打印后加盖公章,于1月10日(小年龄段)、1月14日前邮寄至赛区(老年组)分别。 ,并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竞赛报名邮箱:小年龄段报名邮箱:;老年组报名邮箱:.逾期报名的单位将不能参加比赛。电子报名表与打印报名表不一致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不予编译。
赛区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11号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邮编:530031,联系人:谭军,电话/传真:0771-4804773。
4. 要求
(一)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应及时办理报名手续。未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2)请主裁判、副主裁判、记录主任于1月18日到赛区报到,其他裁判于1月19日到场,仲裁委员会委员于1月20日到场报到。逾期未到者,恕不安排。工作并支付所有费用。
(三)所有裁判员必须参加赛前训练。
(4)请裁判员自备游泳规则、裁判方法、白裤、白鞋,比赛区域将提供裁判服。
(五)组委会承担上述指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不得绕道前往赛区,不得乘坐飞机或软座卧铺。
(六)由于铁道部目前实行火车票实名购买制度,且本次比赛正值春运期间,请各参赛队自行购买往返车票。
(七)请查看中国游泳协会网站赛区补充通知。
附录:
一、竞赛规则:
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规则(2001年组、2000-1999年组、1998-1996年组、1995年及以上组)
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规则(2002组、2003组)
二、比赛日程
3. 登记表
四、竞赛项目
2013 年 1 月 5 日
关键词: 游泳中心 比赛通知
抄送:广西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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