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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城市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云南省城市社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要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社区是社区”的重要指示。各族人民共同家园,民族团结一家亲。”我们要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社区,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人民守望相助的大家庭,积极营造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区环境。”重要讲话指出,按照“城市以社区为中心,推动构建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部署要求,全市民族工作要深入社区,以“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紧抓住“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中华民族一家亲、齐心协力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响应是社会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

    2021年1月实施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民族团结进步五个层次实施: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合创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大进步”活动。为切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社区建设工作,云南各州、各市积极制定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部门各级专门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村)”指导小组,出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具体要求。

    在社区建设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必须从各族人民在社区生活中的切身体会开始。民生是第一要务。云南省通过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民生,动员各族人民充分参与各项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参与社区自治,促进各族人民交流融合,通过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欣赏、相互帮助,使各族人民结成邻居、亲昵、兄弟姐妹、互助的社区大家庭、增强责任感和自豪感“我是社会的主人”,形成自觉的、强烈的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二、云南省城市社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验启示

    通过对昆明市等6个州(市)所辖19个城市社区的集中调研,云南省城市社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取得了以下经验。

    (一)注重顶层设计、因地制宜的系统规划,强化主体责任,确保政策支持

    云南省城市社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注重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强化主体责任,制定了一系列高标准、高质量的综合措施。各州(市)将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州(市)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州(市)综合考核、考核评价和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等)委员会党建工作重点和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国家(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早在2010年,昆明市就开展了“省市三级联创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近年来,以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编制工作方案,推动互融共同体建设。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二)构建“线上线下共鸣”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载体,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大众化、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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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在社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载体建设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构建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紧紧围绕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营造浓厚氛围。二是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网络宣传教育要抓住新媒体、新技术,利用新媒体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发挥受众面广的媒体平台功能,形成“多层次、宽基础”、“覆盖面、大众化、立体化”的网络宣传格局。七大类线下教育载体内容丰富、载体全面、亮点频出。三是精准定向宣传,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受众的需求和接受程度,制定相应的宣传教育载体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滴灌”宣传。

    (三)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社区成立了区域“大党委”,吸纳驻区公营单位领导担任党委委员,凝心聚力,共同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探索“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执政社区”、“文化社区”等城市社区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对帮扶救援活动等,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为政治文化生活提供保障。

    (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凝聚共识、睦邻互助、团结进步的社区文化,建设各民族精神家园。

    各社区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为依托,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培育社区睦邻文化和“家” “互助文化,融大众性、现代化、未来时代文化于一体,锻造团结奋斗、创新发展、崇尚道德的价值核心。”建设凝聚共识、凝聚人心、斗志昂扬的社区各族共同精神家园,加强各族团结进步的精神纽带。

    (五)聚焦“社区民生服务”,打造各族人民共建共享的宜居社区

    社区积极与爱心企业合作,筹集社会资金开设社区“爱心食堂”、“快乐食堂”、“邻里小灶”等平价食堂。班组长、楼长带领志愿者帮扶,为老年人、低保困难户、“三无”人员减免落实落实。依托爱心超市、爱心农贸市场,帮扶困难群众。深入了解各族群众的需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学生、老党员、优秀建设领导等。

    (六)不断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和工作方法,“互联网+”实现“零距离”社区沟通互动,不断提升社区现代治理能力

    昆明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区-街道-社区-居民群建设”五级治理模式,党员、居民、公共单位、人大代表、委员五级治理模式政协委员变成五级治理委员。官渡区官官中区社区为社区内机构、企业、街边商铺生成唯一二维码身份认证,建立社区二维码“身份证”公共服务微信平台,第一时间了解社区最新动态首次实现社区与居民、公共单位与居民、居民与居民的“零距离”沟通互动。

    (七)注重社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打造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嵌入式优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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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流动人口与城镇居民共居、共管、共服务、共繁荣、共进步,让各族群众在城市停留、生活、融合、发展。大理州万华社区坚持采用灵活的管理方式,实行精准服务管理。社区采取“一线市场、社区普查+二线专人走访+多部门、三线联合核查”的模式,对各族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彻底清查。实现“定人、定位、定岗”的精准服务和规范管理,利用各种平台载体组织流动职工学习新政策、新技能,提高文明素质,增强融入城市的信心和能力。

    (八)引入社会多元力量,凝聚社会磅礴力量,携手共筑中国梦

    2021年起,昆明市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的基础上,纳入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从“三社联动”到“五社联动”,昆明走出了一条基层社区治理新路径,吸引多种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激发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有责、人人享受的基层治理格局,凝聚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九)打造“纵横共同体联盟”,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共同繁荣

    昆明市于2010年发起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社区联盟,成立了以金星社区为龙头,桃源社区、斗坡社区、春晖社区、胜高大成社区、关官中区社区、新村社区、和翠湖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社区联盟。截至目前,已有34个社区共建共享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联盟。不断探索社区民族团结进步跨区域交流合作新路径、新机制、新模式,有效提升城市社区水平。民族团结进步形成整体示范效应。

    三、云南省城市社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新时代社区民族工作由“创造型”向“示范型”转变带来的挑战

    当前,云南省通过“进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努力取得了巨大成效。但面对新时代社区治理和发展的新问题,不能照搬过去的模式。如何实现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的创建和坚实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政策机制的有机融合,从“创造型”向“示范型”转变,形成可持续的“示范效应”,给当前的共同体民族共同体带来了巨大挑战。工作。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宣传教育的高度、深度、广度有待提高。

    云南省社区形成了多元化的宣传教育载体体系,打造浓厚的中华民族社区意识。他们也积累了很好的宣传经验,营造了非常好的宣传氛围。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共同体还存在不足。目前,具有政治高度、理论深度、实践深度的宣传方法和研究成果还很少。

    (三)社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不同社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条件差异较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社区正呈现出老旧社区、住房市场化带来的现代社区、“村改居”社区、和搬迁社区。不同类型的社区并存。社区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工作所具备的软、硬基础条件截然不同。如何因地制宜结合社区资源条件,深入有效地开展中华民族社区意识建设工作,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识存在差异,认识有待提高

    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社区群众是社区民族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实施者、配合者。一些相关人员对新时代社区民族工作有不同程度的“清醒认识”、“清醒认识”、“阐释”。 “不清楚”、“做不到”等问题,是对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识不够。在理论研究上,还没有对“五个同一”有比较系统、深刻的理论认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多年来形成的传统国民工作思想和方法。

    (五)社区不同群体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工作的参与程度不同。

    社区民族工作是社区全体成员共同参与的过程。当前,社区群众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工作的程度参差不齐。老年人群体是主要参与者,青壮年群体参与度较低。目前的“双登记、双服务”志愿服务只涉及党员,更多的青壮年群体还没有参与到社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中。

    (六)社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社区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不够,尚未完全适应新时代社区和民族工作的需要。

    社区治理是社区内多个主体围绕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平等协商的自治工作。中华民族强烈的社区意识建设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社区治理是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区基础。 、社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社区治理提供了人心的凝聚力、治理的动力和方向的保证。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做好城市社区的民族工作。当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社区工作与社区息息相关。相互治理融合的体制机制创新还不够。

    (七)社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亟待强化相关保障,社区工作者现代治理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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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工作内容非常细致,居民生活无小事。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社区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从能力上看,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对上级政策的理解和消化存在一定困难,对工作的开展影响不大。对指标体系运行情况和动态管理的了解能力不足,更难以将优越政策转化为具体有效的工作方法。各工作领域的专业能力亟待提升。

    四、切实推进云南省城市社区工作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对策

    (一)全面坚持党的领导,以规划为引领,顶层设计与咨询群众相结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要站在高位,围绕国务院《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顶层设计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广泛吸纳居民期望、智慧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专家意见、基层经验,认真编制《云南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各具体实施部门必须切实可行、可操作,做到顶层设计既能“站得住”向天空”和“站在地面”。同时,要夯实街道工委职责,全面提高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领导、社区居民为主体、团体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与居民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制度机制。

    (二)深入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高度、深度和广度

    一是协调安排宣传教育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健全宣传实施机制。各街道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跟踪督促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情况,并结合社区实际调研,制定相应的宣传教育计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动规划落地。二是社区宣传教育要与日常生活相适应,使宣传载体成为社区居民衣、食、住、用、行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断探索和构建“全方位、全方位”的社区宣传教育。层次化、多类型、小众化、生活化、全过程的宣传教育平台,让“现实生活”成为宣传载体。三是让社区群众教育成为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的坚强“后盾”。社区群众教育必须用轻松、活泼、务实的教育方式,成为中华民族社区意识的弘扬和教育的肥沃“土壤”。

    (三)围绕“幸福”,正视不同社区的基本情况,弥补社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

    对于老旧社区,重点在基础设施、社区规范管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于“村村通”社区来说,主要任务是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的文化教育水平和思想观念,特别是为年轻一代打好公民基础。搬迁社区要把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与改造社区居民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结合起来。

    (四)把中华民族共同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重要原则

    针对社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存在认识差异、认识不够的问题,要重点对相关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深入的宣传教育。关键是要认识到“五个明确”,即明确社区民族工作的具体内容、明确社区民族工作的目标、明确社区民族工作的原则。理清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

    (五)结合社区特点,科学合理制定服务清单,构建社区全体成员参与机制

    针对当前社区各群体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工作存在差异较大的问题,社区工作人员必须科学合理规划任务清单。具体步骤如下:了解居民专业特长→精准调研,准确确定服务主题和时间安排→公示社区年度服务清单,为所有社区居民提供“菜单式”服务。这将保证所有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服务,所有居民既是社区服务的提供者,又是社区服务的对象。只有全员参与,才能激发社区居民的大家庭意识和家园情感。

    (六)在为民、便民、安心的过程中,不断创新社区,构建牢固的中华民族社区意识与社区治理的融合体系。

    社区治理的重点在于“共建”二字。 “共建”强调资源整合、合力联营,这是治理的前提; “共治”强调协商合作,核心是多主体共同治理; “共享”强调互利共赢,就是治理成果的共享。创新社区,构建中华民族社区意识与社区治理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意味着在治理实践中,最终通过实际互动距离拉近各族群众的心理距离,持续深化“为人民服务”“便捷”“舒适”服务。

    (七)强化社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保障,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现代治理能力

    首先,在政策支持上,要保证顶层制度设计和规划不仅具有引领性,而且具有可执行性、可操作性,易于理解和分解。二是尽快补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精简整合办公用房,增加居民活动面积。三是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有效性,增强社区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的“利益关联性”。四是强化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和管理机制。每个社区根据居民人数配备“两委”常务干部和专职社区网格员。要建立系统、完善的社区工作者培训机制和职业成长链。深化减负增效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明确责任清单,减轻社区工作压力和负担。适当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制定激励性工资制度和保障制度,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引进不来、教育不起来、管理不起来、留不住”等问题,有效促进社区工作者的地位 吸引力和职业收益。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本文系2022年云南省朱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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