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动员管理
(一)运动员在校期间必须遵守《河北经贸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刻苦训练,争做三好学生。
(二)要加强学习,注重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修养的提高,争当纪律模范。
(三)运动员必须遵守运动队规章制度,坚持常年训练,并在规定的训练周内自愿参加每次训练。如有特殊情况,运动员写出书面报告,教练员报体育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可适当减少训练次数。
(四)运动员必须尊重教练员,服从教练员的管理和训练安排。不服从管理的运动员将受到相应处理。
(五)运动员必须遵守教练员规定的训练时间和内容,高质量完成训练任务。
(六)运动员必须按照体育系安排的寒暑假训练任务参加训练。
(七)外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队规和大会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彼此、尊重观众。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得打骂他人。他们要在比赛中发扬拼搏精神,充分展现河北经贸大学学子的精神面貌,为学校争光。
(八)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期间必须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借用的装备、衣物等公共财物。如有遗失,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赔偿。
(九)建立运动员档案,记录运动员训练、比赛情况。运动员每学期应报告各科目考试成绩,以便及时向学校提供其学习、训练和比赛情况。
2、运动员训练
(一)运动员每周训练次数按照体育部的规定执行。运动员每次训练时间一般为一个半小时。
(二)原则上,运动员应在参加训练前自行办理保险事宜。参加比赛时,保险事宜由学校办理。特殊情况请报体育部处理。
(三)运动员必须认真自觉地对待每一堂训练课,服从教练员的管理和指导,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也可以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情况,但不得拒绝执行随意训练。
(5)违反管理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运动员将被开除出队。
(六)每学期出勤率低于90%或节假日无故缺席训练的运动员,不再享受学校相应奖励。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相关规定
(一)运动员有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或无故拒绝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表现出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拼搏进取,赛出风格,赛出高水平。
(三)运动员在比赛中应相互尊重、尊重裁判、尊重观众,服从领队、教练员的领导和指挥,严禁打架斗殴等事件。
4、运动员服装管理
(一)运动员在校训练期间,学校应当为其统一配备训练服装和训练器材。
(2)运动员必须妥善保管装备,以免丢失和损坏。
(3)运动员完成省级比赛后,学校一般会发放一套用过的比赛服和训练鞋作为纪念品,其余的予以退还。
(四)运动员丢失或者损坏比赛服装、训练器材的。我将酌情负责赔偿。
五、运动员补贴和奖励
(一)运动员训练补贴和比赛奖励按照《河北经济贸易大学运动队训练补贴和成绩奖励办法》执行。
(二)文化课运动员成绩奖励按照《河北经贸大学运动队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三)运动员的其他奖励和各类选拔活动的积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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